发文单位:河池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年10月13日 |
标 题:河池市爱卫办关于命名河池市自然资源局等92个单位为2020年河池市无烟单位的决定 | |
发文字号:河爱卫办 |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4日 |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2020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字〔2013〕19号)和《卫生厅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桂卫爱卫〔2014〕1号)精神,积极开展创建无烟机构活动,成效显著。经考核,河池市自然资源局等92个单位达到《河池市无烟机构标准》要求。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烟草控制工作,河池市爱卫办决定命名河池市自然资源局等92个单位为“2020年河池市无烟单位”。
希望获得命名的单位再接再厉,为推动全市烟草控制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20年河池市无烟单位名单
河池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
2020年河池市无烟单位名单
(共92个)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河池市应急管理局、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河池市生态环境局、金城江区东江镇人民政府机关、金城江区司法局、金城江区第四小学、金城江区东江镇初级中学、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宜州区屏南乡人民政府机关、宜州区总工会、宜州区医疗保障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公路养护中心、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天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龙滩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中共天峨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天峨县委员会办公室、天峨县岜暮乡人民政府机关、东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东兰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兰县长江镇人民政府机关、东兰县长江中心卫生院、东兰县长乐镇卫生院、东兰县兰木乡卫生院、东兰县金谷乡卫生院、东兰县花香乡卫生院、东兰县隘洞镇中心卫生院、东兰县东兰镇卫生院、东兰县巴畴乡卫生院、东兰县三弄瑶族乡卫生院、东兰县大同乡卫生院、东兰县三石镇中心卫生院、东兰县切学乡卫生院、东兰县武篆中心卫生院、巴马瑶族自治县百林乡卫生院、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镇中心卫生院、巴马瑶族自治县那社乡卫生院、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桃乡中心卫生院、中国人民银行巴马瑶族自治县支行、巴马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巴马瑶族自治县所略乡初级中学、巴马瑶族自治县所略乡局桑卫生院、巴马瑶族自治县第四小学、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卫生院、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乡卫生院、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乡卫生院、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乡人民政府机关、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镇人民政府机关、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镇财政所、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镇初级中学、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镇中心小学、巴马瑶族自治县所略乡中心卫生院、巴马瑶族自治县气象局、巴马瑶族自治县燕洞镇卫生院、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巴马瑶族自治县定马林场、巴马瑶族自治县西山乡中心卫生院、巴马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巴马瑶族自治县第三初级中学、巴马瑶族自治县第二小学、巴马瑶族自治县第五小学、巴马瑶族自治县第一幼儿园、巴马瑶族自治县第二幼儿园、巴马瑶族自治县第四幼儿园、巴马瑶族自治县民族特殊教育学校、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盘阳初级中学、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赐福初级中学、巴马瑶族自治县燕洞镇初级中学、巴马瑶族自治县那社乡初级中学、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乡初级中学、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桃乡初级中学、巴马瑶族自治县百林实验学校、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中心小学、巴马瑶族自治县燕洞镇中心小学、巴马瑶族自治县燕洞镇龙田中心小学、巴马瑶族自治县所略乡中心小学、巴马瑶族自治县所略乡局桑中心小学、巴马瑶族自治县那社乡中心小学、巴马瑶族自治县西山乡中心小学、巴马瑶族自治县西山乡平洞中心小学、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乡中心小学、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桃乡中心小学、巴马瑶族自治县百林乡中心小学、巴马瑶族自治县第五幼儿园、都安华兰单采血浆站、大化瑶族自治县第三中学、政协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大化民生宁医院、大化瑶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河池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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