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河池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设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河池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由河池市医学会承担。
二、河池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办公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84号。
邮政编码:547000,联系电话:0778-2286253。
特此通告。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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